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破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监管难题

日期:2026-08-21    来源:爱红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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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关键作业区域,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对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开展线索排查与公益诉讼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案检察官在日常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登高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未设置登高场地、标识模糊不清,或被景观石、花箱等重物长期占用,导致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实施作业,高层火灾扑救的“生命通道”形同虚设。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登高场地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且禁止设置障碍物的明确要求,遂依法立案调查。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拍照取证、询问物业管理责任人,调阅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资料,逐一锁定问题点位,最终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

  在查清事实、厘清职责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向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规范、标识缺失、被违规占用等问题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整改:一是全面摸排,依法补建完善登高操作场地;二是规范标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划黄色网状禁止标线、张贴警示牌;三是依法整治,清除违规占用物品,确保登高场地随时保持畅通可用。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绝非普通空地,而是火灾救援的“生命支点”。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开展“回头看”,强化常态化监督,严防隐患反弹,为建设平安宜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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