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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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链式司法善治赋能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6-24 信息来源:爱红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案例背景

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法治环境是第一环境。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早已不再是简单的“判案结案”,而是通过司法能动履职,穿透个案纠纷、化解行业症结、完善治理体系、服务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建设工程领域“层层拖欠、环环相扣”的三角债务纠纷,呈现关联性强、传导性快、涉企面广、治理难度大的突出特征,不仅直接阻滞企业资金循环、拖累实体经济活力,更容易衍生批量诉讼、信访维稳等基层治理风险,成为制约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

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新考题,红古区人民法院坚持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立足诉源治理、能动履职、善意司法的工作导向,创新探索“链式调解”系统性解纷模式,以治理思维办案件、以全局视角解纠纷,实现从“办结一案”向“治理一域”的深层次转变,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

传统单一审判模式,在面对链条化、网络化的涉企债务纠纷时,存在明显局限。孤立审理、分别裁判,看似程序规范、案结事了,实则治标不治本、解纷不解困、结案不结怨。上游债务未解、下游债权难偿,司法裁判无法真正打通资金闭环,导致企业胜诉权益难以落地、市场交易信心受损、司法治理效能层层递减。面对结构性、链条化的行业纠纷,红古区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司法化解矛盾,必须从“点状处置”迈向“链式治理”,从“被动裁判”转向“主动赋能”。

二、创新亮点

基于此,我们构建起源头排查、链条梳理、多元联动、柔性根治的全链条调解工作体系,把个案办理嵌入行业治理、市场治理、基层治理全过程。

(一)我们坚持诉源治理、穿透办案。对关联涉企债务案件,不再机械分案、孤立审理,而是全面梳理上下游主体关系、债务形成脉络、资金阻滞症结,精准把握“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三位一体的纠纷链条,找准矛盾根源、堵点节点和风险燃点,实现对链条纠纷的整体研判、一体统筹、全域化解,为系统性解纷奠定事实基础和治理基础。

(二)我们坚持善意司法、精准施策。始终践行“放水养鱼、护企纾困”司法理念,严守法治底线、彰显司法温度。针对企业阶段性经营困难,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办案方式,通过分层释法、背对背调解、个性化履约方案,平衡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权益。既依法维护小微企业正当债权,又合理预留企业纾困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依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治理有深度。

(三)我们坚持前端治理、治未止乱。以个案化解带动类案治理,以诉前化解压降诉讼增量。对已诉案件快速闭环、高效解纷,对未诉隐患提前介入、源头疏导,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前移,真正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串、规范一片、治理一域。

花庄法庭炭材项目系列三角债纠纷,是红古区人民法院链式调解赋能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面对多起关联工程款纠纷、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的紧迫局面,我们运用链式治理思维统筹化解整条债务链条,多案联动、一体推进。最终两起案件在诉前阶段高效和解撤诉,全流程处置平均用时不足12天,其余案件在庭前全部达成稳定履约协议,彻底打通长期阻滞的资金链条。

三、取得成效

这一组案件的高效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小微分包企业而言,是解危纾困、盘活经营、守住生存根基;对总承包企业而言,是容错减负、缓冲压力、平稳渡过经营周期;对市场秩序而言,是规范交易行为、修复信用链条、净化行业生态。案件办结的背后,是司法理念的迭代、治理方式的升级、服务大局能力的提升。

实践充分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刚性的司法裁判守住公平正义底线,更需要柔性的司法善治激活市场发展动能。链式调解,化解的是债务纠纷,畅通的是经济循环,守护的是市场主体,夯实的是治理根基。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下一步,红古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能动司法理念,总结固化链式调解工作经验,推动个案创新机制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司法治理模式。持续做强诉源治理、做实精准服务、做优司法赋能,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破解企业难题,以更深融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法治成为市场最稳预期、营商最强底气、发展最优保障,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更有温度、更富力量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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