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6-06-23 来源:爱红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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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废止《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18号)中以下条款:
1.方案第四部分第(一)条“选定服务主体”全部内容:红古区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由红古区供销社所属兰州农兴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2.方案第四部分第(二)条“作业量划分”涉及单一限定兰州农兴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服务的配套条款。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