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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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纠纷毁了邻里情
发布日期:2024-07-22浏览次数: 字号:[ ]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润滑剂,如果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不正当的处理方式就会让简单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近期,红古区法院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看他们是怎样将这件邻里间突如其来的“官司”一次解、彻底解。

  案例回顾

  2023年9月,在兰州市红古区某村附近的公路旁,被告人与同村村民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辱骂,被害人为泄愤持扫帚击打了被告人饲养的狗,被告人抢夺扫帚后将被害人推搡倒地并殴打致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时又以未做伤残鉴定为由要求撤诉,表示待伤残鉴定做出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经对案件的整体研判,承办法官多次向当事人讲情理、释法律,特别释明了,除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案件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判赔范围不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即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不予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本院依法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最终经一次程序,彻底化解了邻里矛盾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是日常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该案的发生也是因为村民法律观念淡薄,缺乏运用正当途径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极端方式,使得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法官提醒

  邻里之间遇到矛盾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原则,冷静处理。要珍惜亲属、邻里间的珍贵感情,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发生矛盾后心平气和、友好沟通,遇到无法自行协商处理的问题,可以通过报警、第三方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并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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