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日,红古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并邀请某公司部分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被告人张某系某公司采购部科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工作期间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了某公司支付的好处费4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负责原材料采购、运输、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最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被告人张某依法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了被告人如何在利益的诱惑中,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庭审后,承办法官又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围绕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常见问题,以案释法,给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切实筑牢广大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反面典型和身边案例是鲜活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守好底线、不越红线。广大干部职工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远离职务犯罪,做一名廉洁奉公、履职尽责的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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