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发布日期:2024-02-07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红古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分4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培训会,重点就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后堂卫生及硬件提升做了规范性培训,并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了讲解,共计培训446人次;二是强化包保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及时进行安排,指导各级包保干部对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节前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包保主体落实整改;二是强化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展开全覆盖大检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食品风险排查整治。针对节日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场所,对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蔬菜、水果、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等加强监管,严查经营单位主体资格、人员管理、食品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等内容;二是突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农家乐等农村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管,重点查看食品来源、索证索票、标识标签等;三是加强对“年夜饭”和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要求餐饮单位落实登记报备、责任承诺等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和餐饮器清洗消毒,不得超范围、超能力加工制作,严格落实“日管控”机制,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适量点餐、节约用餐、文明消费;四是强化食品抽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24年“两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的通知》要求,广泛征集群众最关心的食品抽检品种,对投票较高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20个品种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计抽检20批次,20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等内容,正确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合理饮食,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落实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尽快查处举报案件,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16户,共计发现风险隐患194条,其中已督促经营主体现场整改179条,限期整改15条。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市场的巡查,严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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