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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15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2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10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财政部门作为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有关主体的职责,细化申请和垫付等具体工作流程和规则。2022年9月,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指出市州要依据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2022年10月,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并听取省财政厅有关处室的指导意见,充分征求各县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印发实施。《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救助基金组织领导,规范财务绩效管理,完善申请和垫付流程,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切实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二、制定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7号令)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1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以《办法》为依据和遵循,坚持简政放权,简化操作流程,提高运行效率。主要内容共六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7条(1-7条),主要明确制定依据、定义、工作原则、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救助基金筹集,共3条(8-10条),主要明确救助基金筹集来源、划缴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救助基金使用,共23条(11-33条),主要明确救助基金救助对象、垫付情形、受理申请及审核及后期追偿流程等内容。

    第四章救助基金管理,共9条(34-42条),主要明确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职责及基金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2条(43-44条),主要明确医疗机构、殡葬机构、有关部门、救助基金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5条(45-49条),主要明确受害人、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的定义,机动车在道路外发生事故、农业机械在作业时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形参照适用,同时明确生效日期和实施期限等内容。

    相关链接: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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