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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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226平方公里(412.26公顷)。 (三)规划期限:2022—2035年 (四)功能结构 按照“一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规划布局。“一轴”:指以“经四路+经五路”作为化工园区的南北向发展轴,联通化工园区的三个功能区块和功能区块中的各组团发展区块,同时联通园区与窑街城区的道路交通系统;“三区”:主要为园区的“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三大主导化工产业区,配套的公用设施区和综合功能区;“多组团”:主要为园区三大功能区细化的功能属性和产业发展定位与方向,分别为化工产业区、公用设施区及综合功能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P39sAM8LKEfwvfq4AsUtg 提取码:o9s8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炜杰 联系方式:6252799 邮箱:779897624@qq.com (2)评价单位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但不限于规划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附近单位、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Gt1UhQQgS63xoqJFWNnnw 提取码:3nkz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