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业务主管单位
兰州市红古区爱国拥军促进会
51620111MJW323114C
王瑜
兰州市红古区金海天大酒店13楼1319办公室
兰州市红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红古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