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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1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自即日起,将花庄镇柳家村266-312号;华龙街道龙兴社区春天佳苑7号楼4单元;华龙街道复兴社区平安路670号和672号;华龙街道振兴社区煤电一小区6号楼2单元;华龙街道龙盛社区平安路491号2单元;华龙街道华龙社区凤凰城7号楼1单元;华龙街道龙兴社区碧桂园2号、11号、13号楼;华龙街道龙盛社区龙兴小区2号楼1单元;华龙街道华龙社区凤凰城3号楼2单元;华龙街道华龙社区二家属院9号楼2单元等10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红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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