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红古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