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族团结 促进经济发展】红古区依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 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日期:2020-0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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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深刻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兰州市红古区依托地处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努力奋斗。
提高政治站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遵循,全面贯彻“一廊一区一带”“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带”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把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广泛开展交往交流交融,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区共有6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了国家和省级的表彰奖励,2020年我区积极培育打造了1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6处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开展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破解重点难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红古区结合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安排,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精准滴灌”“文化引领”“权益保障”“金种子”“精神家园”“民心满意”“经济提速”“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同发展”十大工程为抓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精品红古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持续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基础,努力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使示范区创建工作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载体、成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坚持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强化舆论引导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贯穿创建全过程,充分运用全媒体技术,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强化“滴灌式”宣传,形成网络媒体与实体宣传相结合的创建格局。坚持基层导向,持续开展创建工作进机关、镇街、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警)营、宗教场所、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十进”活动,以省市级示范单位为引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切实提高全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感知率和参与率,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
打造特色亮点,开拓“跨省联创”创建品牌。今年5月,深化甘青合作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签署了《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红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和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红古区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感情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积极营造川海地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的和谐环境,围绕“十个共同”,与青海省民和县开拓“跨省联创”新模式,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向更广领域拓展,共同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品牌,努力开创甘青省际交汇区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