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交通局多措并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日期:2020-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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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近期,红古区交通局在深化认识、宣传造势、树立典型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交通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靠实工作责任,确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格局。制定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交通运输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围绕交通行业点多、面广、流动性强的优势,充分发挥公交车、出租车流动名片作用,在全区380台出租车、106台公交车LED屏幕全覆盖滚动播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标语口号。在单位内部及交通项目施工现场,通过张贴民族团结进步海报、摆放民族团结进步展板、发放《红古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应知应会》宣传彩页等形式,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创建工作的内生动力。


树立创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区交通局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模范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系统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周建和樊吉浩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印发学习通知,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把工作岗位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舞台,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


立足主责主业,加快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区交通局全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交通民生短板,大力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累计投入超过1亿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五位一体”乡镇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民生工程, 全区农村公路实现全覆盖投保、常态化管养。投资5000余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7台,开通城区、城际、省际、城乡公交线路9条,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出行条件。投资1800余万元,新增50台新能源、92台油汽两用巡游出租汽车,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截止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572.57公里,全区4镇3街道34个建制村100%通了硬化路、100%通公交车,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高效、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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