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委领导督导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日期:2020-08-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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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是顺应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持续巩固红古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的重大举措。8月4日至5日,红古区委常委范永锋带领区创建办人员到全区7个镇街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督导组指出,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全区各镇街、各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作为,紧盯创建工作“十大工程”和测评指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广泛发动宣传,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各镇街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各镇街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结合各自优势打造特色亮点效果不明显,培育树立的创建工作品牌较少;二是创建工作宣传氛围营造还需加强,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各镇街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测评指标梳理充实。

督导组强调,近年来,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守望相助,共建家园,共同奋斗,区委、区政府立足红古核心区位优势,提出以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为目标的“一城五支撑”发展战略,与民和县围绕“十个共同”携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拓了“跨省联创”新模式,为实现甘青合作共赢凝聚了广泛的思想共识,促进河湟两岸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营造了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依托兰西城市群建设重大发展机遇,主动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开拓创新、拓宽思维,结合各自优势,积极培育选树创建典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亮点品牌,加强示范引领,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工作局面。

督导组要求,各镇街要深刻认识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深刻领会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核心,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永恒主题,大力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积极培育现代农牧业、民族旅游业、民族传统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要把创建工作同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尽心竭力解决各族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要牢牢抓住“十大工程”这个关键,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抓手,团结和引导全区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画好同心圆,凝聚正能量,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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