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931-6203878
负 责 人:廖光翠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西口统办楼
1、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标志。
2、负责兽医执法体系及队伍建设管理、动物诊疗、《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经营;指导、监督员,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屠宰、加工。
3、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流通,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
4、依法行使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动物标识管理、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及乡镇派出机构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承担动物养殖、发放及监督、检疫员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标识的计划、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
5、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