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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区红古园区
    经济区红古园区基本信息

    办公电话:0931-6292566

    负 责 人:武  平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张家寺村凤凰路1号

    经济区红古园区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和实施园区有关行政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拟订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拟订园区总体规划、环评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主要工作目标。

    (三)负责园区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加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的认定申报和管理,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资跟踪服务。

    (四)协助辖区乡镇做好入园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园区内土地的评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转让、租赁等工作。

    (六)负责园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园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审核;负责园区物业管理,做好园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审批工作。

    (七)负责管理园区投融资中心;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业务;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经济交流,活跃投资主体。

    (八)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改组、经营管理,财务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

    (九)负责园区行政文件的起草、上报和印发工作;负责做好园区的对外宣传及入园项目的考察、设立、论证和审核等工作。

    (十)负责园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项目的审核管理和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入园企业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园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劳动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统计、项目推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负责园区土地储备,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节、处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工作。

    (十四)负责园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员工岗前培训等工作。

    (十五)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园区建设指挥部汇报园区建设和发展进展情况。

    (十六)行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授予的其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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