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组成部门
    红古区商务局
    商务局基本信息

    办公电话:0931-6214096

    负 责 人:苗成伟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育英路37号

    红古区商务局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研究拟订辖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谋划行业发展策略,探索商务工作方向,定期掌握商贸服务业发展动态。

    (二)组织落实省、市、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内外贸易结合以及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调查研究辖区商贸服务业设点、布局状况及社区规范化、标准化肉菜市场科学发展、合理发展的具体问题,宏观指导、帮助协调、搞好服务。

    (四)拟定全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的工作办法;依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全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指导、协调驻区企业、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及其它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区政府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和网络建设。

    (八)负责全区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承担全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销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外地在红古的经贸展示、展销及交流工作。

    (九)负责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本区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本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十一)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分解、考核等工作;规范完善经济技术合作统计制度,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兰洽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本区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统筹和培育城乡市场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规范新兴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开拓、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切实为“三农”服务;实施商务信息网络工程,指导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建立和发展。

    (十四)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对外经贸谈判;依法管理全区商品进出口贸易工作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有关法律法规。

    (十五)实施商务领域“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健全商务行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指导商务行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进药品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七)负责对成品油、汽车销售、会展业、拍卖业、旧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新兴行业和特种行业经营资格的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承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分工。

     1.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

     2.区市场监管局做好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区商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发展,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酒类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实施局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宣传教育、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财务、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总行文稿的起草和文件的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等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区内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