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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古区卫健局
    卫健局基本信息

    办公电话:0931-6211658

    负 责 人:钱崇文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育英路12号

    红古区卫健局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技术规范、标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元化,提出医疗卫生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

    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配合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公共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规划及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兰州市红古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古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人口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政策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管好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的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区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人事、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精神文明、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发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与督导工作制度。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规划,承担保健对象的日常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干部保健基地医院的协调及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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