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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古区统计局
    统计局基本信息

    办公电话:0931-6211629

    负 责 人:张茂才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888号

    红古区统计局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统计。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商贸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制定全区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五)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及各类抽样调查。

    (六)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负责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协调、指导镇(街道)及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净化统计环境。

    (九)负责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人员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继续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及时编发《统计年鉴》和《红古统计综合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及政务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和各种会议的组织及决议事项、机关事务督办,人事、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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