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组成部门
    红古区文旅局
    文旅局基本信息

    办公电话:0931-6211674

    负 责 人:赵贵春

    办公地址:兰州市红古区红古路170号

    红古区文旅局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规划、指导、监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负责管理全区文化事业建设,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和交流,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全区各专业艺术门类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化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区体育事业建设,指导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业余训练、体育社团、行业协会的工作,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的优势体育项目,承担对全区公共服务体育设施及体育彩票布点、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体育活动。

    (五)负责管理全区旅游事业建设,负责对全区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新业态的发展。

    (六)负责全区文物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指导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重大项目的凝炼、规划和推进;承担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经营和安全实施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方面的审批。

    (十)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兰州市红古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加强全区文物工作、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能力建设。

    1.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安全生产等体系,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推进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扶持博物馆建设,征集重点文物,对社会文物实施宏观管理,加强野外文物的保护措施。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同步取消、无缝对接,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精准接权、有效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文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4.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站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规,实行行政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重要目标任务;负责党务、文秘、机要、财务、人事、会务、档案、信访、保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劳动卫生、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