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庄镇位于红古区中部,1995年建镇,总面积202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16005人,其中农业人口14176人。辖区交通便利,兰海高速、109国道、兰青铁路贯穿全境。水资源丰富,湟水河、谷丰渠贯穿全境。全镇辖9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耕地面积16112亩,人均耕地1.14亩,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乡镇。2014年底,完成农业增加值25410万元,非公经济增加值77150万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400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4884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65750万元。
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坚持“项目强镇、农业富镇、生态靓镇、和谐建镇”发展思路,以打造“生态精品小镇”为目标,形成了精细蔬菜、优质瓜果、高效养殖、农产品贮运加工的产业发展布局。
精细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方面:粮经比例调整到2:8,蔬菜播种面积累计达2.36万亩,其他瓜果面积达 1560亩。建成了以种植精细蔬菜瓜果的千亩钢架大棚基地和青土坡千亩设施农业基地,每亩增收约2000元左右,同时建成荣诚、绿源、宏伟、金兰、介实5家年总吞吐量30万吨的蔬菜保鲜库,发展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投资3000万元新发展百昌、顺庆园、务好3个肉牛规模养殖小区,全镇奶牛存栏4123头,肉牛存栏625头,羊存栏17800只,鸡存栏量达5872只,猪存栏量为6859头。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逐步完善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环境质量。近年来累计硬化农村道路173.2公里、衬砌水渠35.8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332户,实现自来水、用电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成立了27人保洁员队伍,机关干部周一、五定期保洁,基本建立了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安装太阳能路灯559盏,沿国道修建花坛2270平方米,栽种各种树木33110余株,建成了青土坡“省级美丽乡村”,北山、河咀2个整洁村。
项目建设方面:先后引进了投资3.5亿元荷斯坦奶牛繁育中心、投资2.04亿元的伊利乳业、投资10.5亿元蓝天浮法玻璃、投资2.5亿元甘肃大有脱毒马铃薯育种基地、投资12000万元1.2亿元的宏业坚果种植加工等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目前,投资2.1亿元湟水河湟惠水电站项目、投资8000万元的甘肃金崃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木模覆塑模板建设项目、投资1.5亿元的脱毒马铃薯育种及现代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正在开工建设,进展顺利。
工作职能 | 一、基础设施建设职能; 二、市场培育职能; 三、服务职能; 四、引导发展生产职能; 五、公共事业职能; 六、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城市管理职能。 |
党政机构设置 | 花庄镇财政所 花庄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花庄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花庄镇劳动保障与法律服务中心 |
法人代表 | 魏从转 |
单位地址 |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柳家村718号 |
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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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931-6283003 |
投诉电话 | 0931-6283003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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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传真 | 0931-6283003 |
一孩、二孩《生育保健服务证》办理
事项名称: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办理
办理类型:登记
设定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2、年龄:女方20周岁以上,男方22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夫妻近期2寸合影照片一张(网上登记只需要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红古区花庄镇卫计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6271287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事项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办理类型:办理
设定依据:《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2、年龄:女方20周岁以上,男方22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育龄妇女一寸照片。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6271287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独生子女证》:办理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证》办理
办理类型:审批
设定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2、生育独生子女。
办理材料: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单位盖章,夫妻近期2寸合影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红古区花庄镇卫计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6271287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残疾证》办理
事项名称:《残疾证》办理
办理类型:报批
设定依据:《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办法》第一章第2条
申请条件:经残疾人专门评定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检查认定。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3、白底两寸照片7张;
4、户口所在村社区证明;
5、在村(社区)证明盖乡镇(街道)残联公章。
6、在规定的医疗机构鉴定。
办理地点:花庄镇民生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6282228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上报→复核→发证
城市低保办理
事项名称:城市低保办理
办理类型:报批
设定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申请条件:持有本辖区居民户口并在本辖区居住的户籍登记为非从事农业生产居民和持有当地常住人口证明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户籍登记为非从事农业生产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货币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本地城市户口证明;
3、单位证明;
4、一寸照片2张。
办理地点:花庄镇民生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6282228
办理流程:受理→入户→审核→上报→审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
办理类型:报批
设定依据:《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第一章第2条
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两寸彩色照片4张。
办理地点:花庄镇民生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 6282228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上报→复核→批复
城乡医疗救助申报
事项名称:城乡医疗救助申报
办理类型:报批
设定依据:《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申请条件:医疗救助对象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以下居民:(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对象。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出具的低保证、五保证;
3、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对象出具医保证;
4、低收入家庭出具家庭成员就业、低收入证明;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等相关材料;
6、书面申请。
办理地点:花庄镇民生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 6282228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公示→上报→复核→批复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报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报
办理类型:报批
设定依据:《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
申请条件:(一)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一般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二)虽然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 (两份);
2、村(社区)证明(两份);
3、两寸彩照两张;
4、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5、病历、发票等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花庄镇民生服务大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 6282228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上报→复核→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