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态环境整改】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30批15个属实件已办结9件我市第

日期:2019-08-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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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吕晟君)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11日交办我市的第30批15个属实件中,已办结9件。8月9日交办我市的第28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中,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办结。 

 一、8月11日第30批一般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11日交办我市的第30批16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15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9件。 

1、受理编号2341:2013年云南城投将城关区金城路原金城关回民小学向南800米处马路边槐树砍伐(大约200棵槐树),破坏树木;另2014年云南城投在城关区金城路50-108号白塔山由西向东山脚下挖山修建护坡,将白塔山半山腰、山脚下的树木破坏(大约上百棵松树及其他树种),造成山上水土流失,碎石滚落,泥石流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此问题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兰州市林业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内容与第25批1835号转办件投诉内容重复。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城关区政府,加强对该施工区域的巡查监测,做好相应预防处置工作;督促云南城投公司按照《兰州市徐家湾边坡治理工程分段设计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监测,强化安全管理,按进度科学施工,按期保质完成治理工程,避免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2、受理编号2347:2013年左右,榆中县三角城乡孙家营村庙王营7社村民陈子标修建养鸡厂(养鸡约2000只),鸡粪露天堆放,蚊蝇滋生,臭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养殖场位于庙王营村南侧,修建于2011年,于2015年9月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鸡场占地面积3.5亩,圈舍面积2.5亩,50米左右有农户一家,其余农户均在100米以外,目前存栏蛋鸡7000余只。经查,该养殖户将每天产生的鸡粪直接堆放到门前的闲散地面上,经太阳照晒后臭气熏天,蚊蝇乱飞。针对该问题,榆中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户对现在堆放的粪便进行清理,将其拉运到农田堆积发酵后还田。同时督促该养殖户做好卫生工作,定期喷洒除臭、驱蚊蝇药物,防止臭味扰民、蚊蝇乱飞。同时榆中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告知养殖户修建化粪池,对粪便集中收集,定期清掏化粪池还田。目前,该养殖户已积极落实鸡粪清理工作。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农业农村局、三角城撤乡并村善后工作组将督促养殖户尽快修建化粪池,并对喷洒药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粪便乱堆乱放,臭味扰民。同时,榆中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粪污处理不到位,养殖脏乱差的养殖场督促整改,彻底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影响周边群众的问题。 

3、受理编号2045:每日21:00-次日01:00,安宁区科技馆对面银滩路中海凯旋门2号楼一楼潮贡海鲜啤酒、优布劳鲜酿啤酒营业期间喝酒声、划拳声、喧哗声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8月11日,安宁区城管局针对转办件反映问题前往该店核实情况,该店无顾客划拳。噪音来源主要是店内顾客较多,店门没有关闭,人员密集产生的喧哗噪音。执法队员要求其营业期间对声音较大的顾客进行文明劝导,营业期间关闭店门,尽量降低营业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同时告知商家严禁店外经营。8月11日晚00:40,安宁区城管局对该店再次巡查时,该店已准备打扫卫生歇业。 

今后,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该区域商户严格落实噪声管控措施,避免噪音扰民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2355:城关区段家滩社区兰州电影制片厂家属院3号楼七楼住户在天台饲养大量信鸽,粪便堆积,滋生蚊蝇,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电影制片厂家属院3号楼7楼住户仅在自家屋内阳台饲养信鸽,未在天台饲养,但仍存在鸽粪堆积、滋生蚊蝇、臭味扰民问题。城关区拱星墩街道要求该住户定期清扫保洁自家阳台,并做好日常消毒、定期投放预防药物,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同时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对该住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在养殖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清理信鸽粪便,防止环境污染造成臭味扰民。今后,拱星墩街道将按照畜禽防疫的相关要求,督促落实信鸽饲养区域的日常消毒和免疫工作,保持养殖区域清洁卫生,避免产生污染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5、受理编号2052:城关区排洪南路1000号八一阳光家园小区南侧500米处有一大型垃圾场,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还有隐蔽在此地的私人砂石加工销售窝点(名称不详),滋生蚊蝇,臭味扰民。且砂石加工销售窝点营业时装卸砂石声、搅拌机工作声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联合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嘉峪关路街道排洪南路1000号八一阳光家园南侧区域,为兰州市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地。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该公司之前拆除旧粮库所产生的。该区域不存在私人砂石加工销售窝点,砂石为该公司购买自用。施工方搅拌机只在白天作业,属于正常施工,晚上未开工。 

针对该区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问题,城关区城管局要求兰州市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对产生的生活垃圾立即清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面覆盖。截至目前,该区域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已用绿网进行全覆盖。同时兰州市城管委要求城关区城管局加强监管,强化环境保护意识,防止问题反弹。 

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2358:城关区定西南路某家属院南院临街楼一楼小马烤肉店,烟囱破损,油烟朝向家属院排放,油烟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管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团结新村街道对小马烤肉店进行现场调查,小马烤肉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但未建立油烟清洗台账,同时该店烟道破损,油烟扰民。城关区城管局督促该店建立清洗台账,并做好视频和图片记录。同时对小马烤肉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政策,增强其环保责任意识。该店负责人当场向执法人员递交保证书,保证在3日内修复好破损的烟道。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该店在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烟道修复工作,并进行现场复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油烟扰民问题。

7、受理编号2360:2005年至今,榆中县桑园子村兰州煜峰工业园生产、生活废水通过雨水排放管道排入黄河,另2017年在其附近修建的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因没有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污水厂只是摆设,一直未使用,另该园区自建的燃气锅炉也没有排放许可证,已运行了3个供暖期。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联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兰州煜峰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为榆中县来紫堡桑园子村,2005年租赁城关区环卫局场地修建库房及厂房,2013年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批复污水处理站环评手续。现工业园入驻企业31家,空闲17间。入驻的企业为加工、物流、仓储、印刷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园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管线收集后进入园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每天处理量约20吨,污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要求,用于厂区绿化或公路洒水抑尘。园区周边无污水排放口,工业园没有生产、生活废水通过雨水排放管道排入黄河的情况。园区自建的燃气锅炉2014年获环评批复,2017年12月23日天然气接通后调试,2018年供暖期正常使用。经榆中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2019年7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0123784004519J001R),实际运营1.5个供暖期,因此,投诉煜峰工业园区自建的燃气锅炉没有排放许可证,已运行3个供暖期情况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向该公司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煜峰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园区供热、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营管护,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后,榆中县将加强该园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园区按照环保要求,加大环保投入,达标排放。 

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是2010年兰州市委、市政府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一号工程,于2010年3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底完成新建系统工程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2011年7月4日,新建系统工程开始进水调试;2011年8月25日,新建系统正式开始商业运营。该厂改扩建项目设计规模为26×104m3/d,采用改良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017年9月取得省级排污许可证,2018年12月换领国家排污许可证。2011年8月该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2011年10月在线监测装置通过验收并上传数据,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了24小时实时监控,近年来,该厂出水稳定达标,未发生因废水超标排放而被处罚的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8、受理编号2361:城关区盐场堡村供热站后有一奶牛场(周围为居民生活区)将污水倾倒在马路上,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内容中所述奶牛场为奶牛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养殖,现养殖奶牛12头,属于在自家承包地自建的奶牛舍。奶牛散养户附近马路地面干净,未发现路面有污水横流的现象,但存在臭味。针对转办件反映问题,城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城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养殖户制作了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作人员要求养殖户坚决做到圈舍内的粪便一日一清理,堆肥发酵后还田,禁止随意倾倒污水。同时工作人员对该养殖户现场指导畜禽粪污处理技术,并发放了《城关区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指南》。截至目前,该养殖户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圈舍内清理已完毕。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2368:榆中县三角城魏家圈村龚家屲砖厂隔壁有一砂厂无环保、土地手续,毁坏耕地和林地挖砂,并用一个深30米的砂坑装洗砂污水,产生的噪音(尤其是夜间)、灰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砂厂为兰州驼峰建材厂,位于榆中县三角城乡龚家屲村,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原榆中县国土资源局项目用地初步审查(榆国土资函〔2018〕76号),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毁坏耕地和林地。2018年9月13日,通过原榆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建成建筑垃圾、废旧石料回收再利用生产线项目(榆环建〔2018〕41号),将建筑垃圾、废旧砂石料回收后经过清洗、破碎成粒径小于10毫米的水洗砂和石子销售。2019年5月7日企业进行了自主验收,2019年5月28日,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兰环榆函〔2019〕32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对兰州驼峰建材厂进行检查,该厂未生产,无近期生产痕迹。转办件内容中所述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和筛分机运行时产生的生产噪声,粉尘主要来源于破碎过程和物料堆放及拉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目前,兰州驼峰建材厂对地坪进行了硬化,设置了防尘围挡网,建有一座约1000m3洗砂废水沉淀池,一座约1000m3的蓄水池。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未设排放口,不外排。因该厂从三电水管处购买用于洗砂的清水自行土坝拦截蓄在离厂区约200米处约3米深的山沟内,存在安全隐患,已于8月5日由三角城撤乡并村工作组责令清理完毕,将拦截坝内的水抽至厂区蓄水池。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要求兰州驼峰建材厂对主要产生噪声源的生产设备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加装防震垫等防噪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并要求兰州驼峰建材厂复产时对厂界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必须达标排放。生产时破碎工序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喷淋湿法作业,料堆不得露天堆放,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定期对厂区及道路洒水防治扬尘污染。 

今后,榆中县将进一步加强砂石料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企业洗砂废水、粉尘、噪声污染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2369:市民称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716、1290、1404(红古区花庄镇湟兴村一社58000余株林木被祥龙水业责任有限公司湟惠水电站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问题至今也未见到有人来处理。 

此问题经红古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湟惠水电站所征用土地约113.096亩,范围内树木均为湟兴村村民自种苗木,共涉及69户,共计各类树木约3300棵,苗圃17.675亩。其中涉及湟兴村一社20户计19.2亩,总计各种树木约200棵,苗圃2.66亩,均已于2016年完成了征地资金结算,按征迁相关规定已补偿。 

2019年8月12日,红古区政府组织花庄镇政府、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及湟兴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再核查、再核实,首先,走访核实,工作人员对征地涉及湟兴一社的11户村民代表及重点户进行走访了解,对走访中了解到的问题逐一核对,分析研判。其次,调取资料再次对湟惠水电站项目征地档案、信访记录、卫星地图等进行核查对比。 

核实中,湟兴村一社村民白某某反映其“多年来在湟兴村一社范围内约20亩村集体土地中栽种的58000棵树木,在湟惠水电站施工过程中被损毁”。经反复核查,湟惠水电站项目共征用湟兴村一社集体土地5.198亩,征地时其中2.88亩白某某栽种了红柳约50棵,因征地时约定“此河滩地湟兴村一社与白某某有争议,由村委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起领款”。征地款及附着物赔偿款全部发放至湟兴村委会后,白某某不接受50棵红柳赔付标准,向湟兴村委会索要高价赔偿款,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花庄镇政府于2019年2月建议其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白某某反映其在“征地范围外还有大量树木被水电站损毁”。现场走访村民反映,不知道白某某在村集体土地中栽种58000棵树一事,白某某本人也无法提供任何栽种58000棵树的证明。经调阅水电站征地建设前后(2010年至2017年间)的卫星图层资料对比,白某某占用村集体土地处仅有少数树木。2015年1月17日,湟兴村委会、湟兴村一社村民白某鑫(白某某之子)与湟惠水电站共同达成协议,由湟惠水电站对其在阿坝沟口的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赔偿5000元,款项已由白某鑫(白某某之子)收讫。因此,湟惠水电站破坏58000余株林木的情况不属实。 

现场核查中发现,湟惠水电站建成后,对周边进行了大面积的绿化和美化,累计厂区绿化10亩,栽种树木约1900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该问题已办结。 

11、受理编号2377:城关区甘南路429号住宅区一楼商铺餐饮业,烟道全部从院内居民卧室、客厅窗户下面接出,油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皋兰路食药所、皋兰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甘南路429号住宅区一楼商铺该处共有北家姓串串小火锅、马安军辣子牛肉面、塞拉宫牛肉面、寻签记串串小火锅4家餐饮单位,其中马安军辣子牛肉面、塞拉宫牛肉面共用1条高空烟道,北家姓串串小火锅、寻签记串串小火锅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烟道排口距居民窗户较近,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工作人员现场对北家姓串串小火锅、马安军辣子牛肉面、塞拉宫牛肉面、寻签记串串小火锅4家餐饮单位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均达标排放。针对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皋兰路中队执法队员对北家姓串串小火锅、寻签记串串小火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餐饮单位立即加装烟道,油烟排口远离居民,并于8月19日前完成烟道改造工作。同时执法人员对4家餐饮单位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北家姓串串小火锅、寻签记串串小火锅正在安装烟道。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皋兰路中队将督促两家餐饮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该区域各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油烟、噪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12、受理编号2378:七里河区万家乐公司在光宇小区地下车库设立库房,每天进出车辆较多,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会同兰州市公安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七里河区西园街道广宇小区内(南滨河中路11号),开发单位为兰州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小区物业由兰州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万家乐公司(滨河中路卓立树人家电维修部)于2009年1月20日注册,所使用的库房位于广宇小区地下车库内,与兰州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万家乐公司(滨河中路卓立树人家电维修部)每天进出的车辆有拉运货物的依维柯1辆、员工车辆5辆,车辆每天进出该小区造成一定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根据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一是现场对兰州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万家乐公司(滨河中路卓立树人家电维修部)禁止拉运货物的依维柯牌货车进入小区,货物由人工、手推车在每天早晨9:00之后拉运到小区门口后装到依维柯货车进行拉运。二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监管,禁止万家乐公司(滨河中路卓立树人家电维修部)员工车辆进入小区内停放。 

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定期对广宇小区内万家乐公司(滨河中路卓立树人家电维修部)进行巡查,确保该公司车辆不进入小区,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13、受理编号2384:(1)城关区雁北路新港城A区附近的餐馆将未经处理的餐厨泔水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严重堵塞,污水肆意流淌,臭气熏天。(2)新港城A区附近的杨大师鸭爪爪火锅、某工业医院、1号楼北侧的富味祥牛肉面、北家姓转转火锅将餐厨、医用垃圾等倒入生活垃圾桶内。另A区1号楼工商银行旁的美容院空调外机噪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城关区城市管理局雁北执法中队、城关区卫健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滩路工商所联合现场核查,发现新港城A区附近的餐馆共有5家,分别为:麒至药膳鸡、包美味、杨大师鸭爪爪、北家姓转转火锅和富味祥牛肉面,执法人员对新港城A区附近的餐馆核查《兰州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兰州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均全部符合标准,餐厨污水均由油水分离器隔油后排入下水道。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附近餐馆将餐厨泔水排入下水道,并要求不得向下水道排放油污。投诉问题中污水肆意流淌、臭气熏天问题是物业未及时清理下水道口导致堵塞后产生异味,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物业清理并疏通下水管道。目前,下水道已疏通,臭气已消除。最后,执法人员对几家餐饮负责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增强其环保责任意识。 

(2)城关区城市管理局雁北执法中队、城关区卫健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滩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杨大师鸭爪爪火锅、北家姓转转火锅和某工业医院将餐厨垃圾、医用垃圾等倒入生活垃圾桶的现象。经查,该工业医院已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医疗垃圾处置记录完整。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餐厨垃圾和医疗垃圾的转运工作。富味祥牛肉面现场检查时未开门营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美容院空调外机噪声进行监测,该空调外机噪声达标排放。执法人员要求该美容院及时清洗空调,避免营业期间噪声扰民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增强其环保责任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由于富味祥牛肉面现场检查时未开门营业,下一步,待该店开业后,执法人员将进行复查。 

14、受理编号2410:城关区排洪南路农垦家园小区东侧300米铁路涵洞洞口处路面坑洼不平,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水四溅,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和生活。 

此问题经兰州市住建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城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因铁路部门2018年实施挡墙工程,加之重型车辆碾压,造成该段道路坑洼不平,出现扬尘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兰州市住建局督促城关区住建局已于8月11日晚进场施工,拟维修道路面积约230平方米。目前,城关区住建局正在加快实施整治工程,计划8月21日完成整治。兰州市住建局将督促城关区住建局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住建局将安排专人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办理,督促城关区住建局加快整治速度,确保问题按期整治完成。 

15、受理编号2418:每日13:00、02:00左右,城关区东岗西路596号一楼馨雅斋烤肉店美食城鼓风机运转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东岗西路街道现场核查,馨雅斋烤肉店存在噪声扰民问题。针对噪声扰民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店拆除鼓风机,并将原鼓风机排口封闭,消除噪声扰民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增强其环保责任意识。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16、受理编号2419:兰州市环保局在安宁区兴安路137号八楼建设的环境监测站压缩机运转时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安宁区兴安路137号八楼建设的环境监测站为省级空气监测站(安宁区区委家属院站),该站于2015年8月建设在兴安路137号八楼楼顶,在运行中压缩机运转存在噪音扰民问题,距教育港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不足100米。经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申请,2019年7月1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调整的函》(甘环便监字〔2019〕28号)已批准安宁区兴安路137号八楼建设的环境监测站(安宁区区委家属院站)予以撤销。经办理数据比对留存、设备移交等手续后,已于8月11日停止运行。目前,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调整的函》(甘环便监字〔2019〕28号)要求,安宁区兴安路137号八楼建设的环境监测站(安宁区区委家属院站)已撤销停用。 

该问题已办结。 

二、8月9日第28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9日交办我市的第28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1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件。 

1、受理编号2195:城关区新港城D区8号楼1、2单元楼下的“江南小镇、XX东北菜等三家餐饮店”,长期存在油污污染环境,油烟扰民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阅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资料,第十八批917号(反映问题:城关区雁西路新港城D区一楼江南小镇、好味多等餐馆,油烟严重扰民)交办件与本轮第二十八批2195号交办件反映问题内容部分重复。2016年12月19日,原城关区环境保护局接到该案件后,现场检查发现江南小镇餐馆、好味多川菜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城关区环境保护局针对油烟无组织排放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随后两家餐饮店均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该案于2017年1月16日办结。期间,原城关区环保局严格加强检查与日常监管,确保油水分离器和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2019年3月,由于现有的油烟净化器老化,原城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3家餐饮单位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3家餐饮店已于2019年3月31日全部更换完毕。2019年5月初,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地区餐饮单位油烟仍对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加装活性炭除味器,除味器于2019年5月中旬安装完毕。 

2019年8月9日,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城关区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北街道办事处、雁北执法中队开展排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该件涉及的城关区新港城D区8号楼1、2单元楼下的3家餐饮单位分别为江南小镇餐馆、福盛园东北菜及好味多川菜馆。3家餐馆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烟道排放口朝向马路,且在烟道内加装了活性炭除味器。城关区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3家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3家单位清洗台账完善,每月清洗一次,有清洗单位签字及购买服务发票,同时附有清洗工作照片。城关区工作人员现场要求,3家单位加大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频次,加强日常监管,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地面油污,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油烟扰民现象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2、受理编号2252:七里河区工林中路五星花园北侧500米处有一牛羊肉市场,每日03:00、04:00在马路边装卸屠宰后的牛羊,血水横流,且市场内的商贩将生活污水倾倒在马路边上,卫生环境脏、乱、差,气味难闻。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反映的“牛羊肉市场”实际位于七里河区工林路五星花园北侧500米处北庄清真寺。一楼临街有三家牛羊肉批发商铺,每天凌晨03:00-04:00装卸屠宰后的牛羊肉,其牛羊肉均从武威和张掖经屠宰后用保鲜膜包裹运进,所有牛羊肉均有检疫合格章,装卸时商户在门口地面处垫有棉毯。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3家牛羊肉批发商铺周边及马路环境卫生整洁,未发现血水血渍,也未发现倾倒生活污水现象,不存在脏、乱、差问题;但运送过程中的牛羊肉产生一定膻腥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立即安排七里河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经核实,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问题具体位置不同,反映问题也不同。 

2016年12月15日投诉的问题为“自2016年11月以来,七里河区五星坪801号五星花园北门向南50米处一私人屠宰场将垃圾、动物内脏、血水等倒在路边,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6年12月15日通过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五星坪801号五星花园北门”应为工林路801号五星花园东门(该小区并无北门)。执法人员在五星花园东门向南50米处住户家中发现一处非法动物内脏加工点(工林路557号)和一处羊皮原材料储存点(工林路555号),未发现“私人屠宰场”。其中,工林路557号住户正在分装动物内脏,房间地面有血水;工林路555号住户家中三间房内储存了大量羊皮,气味刺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黑窝点”,七里河区立即出动执法人员60余名、执法车6台,对其进行了现场取缔。一是由食药监局向工林路557号住户下达了《没收物品清单》执法文书,依法查扣销毁动物内脏500公斤、冰箱6台;二是依法查扣销毁工林路555号储存的羊皮5000张;三是要求两户住户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异味,并依法对现场进行查封。截止2016年12月15日14时,群众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上报办结报告。 

2019年8月9日接到第2252号转办件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处置。一是工作人员现场对三家牛羊肉批发商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牛羊肉包裹的密封性,最大程度减少膻腥味,保持商铺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工作人员加强环境整治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提高环保意识,确保不出现牛羊肉屠宰血水横流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区域内经营户环保及法律意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巡查整治,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真正为辖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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